作者 鄭萃
111-1學期TA開放申請
申請表 請按--->111-1學期研究生工作申請單
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1年8月16日(二)止
繳交地點:系辦公室鄭萃助教處
TA相關規定說明
(1)TA全面納勞保
- TA於聘僱期間不得兼任其他勞動型助理。(如 高教深耕計畫兼任助理或臨時工) 。
- 因勞保無法追溯,聘期開始前須完成聘任。非本國籍學生須持工作證始得聘任。
- 薪資會扣取勞保自付額及勞退金6%。
- 按學校規定,除實驗TA及特殊要求外,其它TA每月1日不納保。
(2)TA核定及經費分配
1.每位TA以一份工作為原則
2.助學金的分配:依學校當學期補助款以下列方式計算分配TA津貼 (通識TA依通識中心規定辦理)
- 教學課程助教助學金,大學部系選修課程40人分配一位TA人次,校院級課程不足30人之班級,可與其他班級共用TA。 其它大學部課程每門課超過30人分配一位TA人次,超過40人之課程,每多10人增加0.05單位的TA費用。
- 實驗課程助教津貼,給予1.2個單位。
- 博士班金額為碩士班之1.2倍。
- 經費分配依初選後修課人數計算。
聘期待加退選後 才會開始 確定後會再通知
如因老師出國或疫情無法在申請單上親自簽名, 可請老師寄E-mail 給鄭萃助教(表示同意申請單用核章代替簽名), 即可用蓋章代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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